第519章 魔法对抗魔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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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刑事案件的再审,一般情况下不予受理的可能性很高,甚至可以说,不予受理才是正常情况,受理立案那都能算是意外。

  但是,孙佳寧依旧觉得不服,她和她的团队为了这个案子真的可以说是做了很多很多的工作,做了特別多的努力,也同样费了很长时间,结果直接就是不予受理!

  至於说不予受理的理由,很简单:申诉理由不符合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。

  问题是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是这样规定的:

  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:

  (一)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、裁定认定的事实確有错误,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;(二)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確实、不充分、依法应当予以排除,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;

  (三)原判决、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错误的;(四)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,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;(五)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,有贪污受贿,徇私舞弊,枉法裁判行为的。

  所以这一条规定其实內容很多,所以到底哪里不符合这个规定,没有说,为什么不符合这个规定,也没有说。

  总之就是一句话,不符合该规定,所以不予受理你的申诉。

  这其实才是申请再审中的正常情况,不受理,同样也不会告诉你为什么不受理,你自己猜去吧。

  我们可以经常看到很多歷经十几二十年申诉之后无罪的案例,这些人中间肯定写不过不少的申诉状,基本上得到的都是类似的答覆。

  启动再审,尤其是刑事再审,最开始就是书面审查,也就是说,正常情况下的律师是没有和再审方面的法官当面说理的机会。

  所以你只能用你的再审申诉状来打动对方,但事实上,有的法官根本就不看你的申诉状。

  刑事方面会给你这么一句话,民事方面就更隨意了,有的那些理由都能看出来明显胡编乱造,明显是都没看你的申诉状。

  孙佳寧现在之所以不服,是因为团队这次真的准备特別充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