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1章 安排(4k)
  曹德彰实话实说,脸上写满了茫然。
  吴志杰见状倒也未有不满,毕竟其他各部皆可当成是六房在职能上略作变动,不少都只是换个名字,换个部门行事。
  唯有这原本的刑部变动最大,如今变成司法和法院两个部门,曹德彰又对西方律法之事了解较少,此事茫然倒也不难理解。
  吴志杰便耐心解释道:“按旧制,审、判、缉拿乃至律例解释往往混杂於一衙甚至一人之手,弊病颇多。如今变动,便是要將权责分明。原刑部职能,將一分为二。”
  他伸出两根手指:“其一,成立司法部,专司律法的起草、修订、编纂、释义。其二,成立高等法院,专司案件的审理判决。
  日后,地方上如也拉、陶公等地也將逐步设立初级法院。尔等皆是熟諳律例实务之人,正是新政急需之才。可自愿选择,是加入司法部,专注於立法工作;还是经过考核培训,转入法院系统,担任法官,依据律法断案。
  但需牢记,司法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具体案件的审判,法院亦必须严格依照颁布之律法判罚,二者权责涇渭分明!”
  曹德彰听得目瞪口呆,昨日虽就已被这等划分震惊,但此时还是有些难以理解,將立法和司法权力分离,这完全顛覆了他几十年的认知。
  而且,若是真將律法严格说明了,那他们判案的时候可操作的地方不就大大减少了,这样就算是对吴志杰这位总督也是掣肘吧,但见吴志杰態度如此坚决,他艰难地吞咽了口唾沫,躬身道:“下官——下官明白大人革新之意了。只是——这新律法从何而来?若无法可依,法院又如何审案?”
  “问得好!”吴志杰頷首,眼中露出讚许之色,“这正是刑部拆分的第一要务,司法部需儘快制定新的律法,我要你们匯集精通律法之人,参考《大清律例》、《暹罗律法》,更要广泛搜集、学习荷兰、英吉利乃至法兰西等西洋各国的律法条文!”
  他缓了口气,看著曹德彰继续说道,“我已命人通过范德林专员及其他渠道,不惜重金,向澳门、巴达维亚、印度乃至欧洲购买了一批西方法律典籍,如今已经译出一部分,稍后便將送交司法部一部分。你们需得认真研习。
  不过,你们要做的,不是照搬照抄!而是要取其精华,去其糟粕,深刻理解其法理精神,再结合我北大年华夷杂处、农商並重的实际情况,制定出一套简明、公正、且適合北大年的律法出来。”
  认真说起来,这才是吴志杰最在意的一项变动。
  制定新的律法,並严格依照律法行事,虽確实会削弱他手中的权柄,但这对治下民眾,尤其是那些来自各方、渴望安定经营的商人而言,却是一件前所未有的大好事。
  他们原先在大陆,即便家財万贯,也许时常担忧官府朝令夕改、胥吏上下其手,財富与身家性命皆繫於官员一念之间,毫无稳固保障可言,这样又如何能安心生產,乃至革新技术呢?